香港飛機乘客
離境稅退款
飛機乘客離境稅
凡年滿12歲或以上的乘客乘搭飛機離港,必須支付香港飛機乘客離境稅。於2025年10月1日之前購買的機票,離境稅為每名乘客120港元;於該日或以後購買的機票,則為每名乘客200港元。符合指定豁免條件的乘客可在離境後的28天內申請退款。
符合飛機乘客離境稅
豁免資格的人士
由2025年10月1日起,豁免範圍將擴大至更多乘客。
在同一日乘搭飛機抵港及離港的乘客(不經過入境檢查)
(經海天中轉大樓)
乘搭海天中轉大樓跨境快船或客車抵達香港國際機場,而一直逗留在機場禁區範圍直至轉乘飛機離港的乘客
退稅流程
申請步驟
離開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出入境管制並進入禁區後,方可按「提交」鍵完成申請。申請平台將透過容貌辨識技術確認申請人身分。
申請人可於乘飛機離港當日起計28個曆日內完成提交申請,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註:由於必須確定申請人已離境,故在提交申請前,申請人必須先完成出境檢查。
- 旅行證件
- 登機證
- 飛機乘客離境稅付款證明^
退稅方式
(Visa / 萬事達卡 / 美國運通)
(可在香港國際機場指定兌換店收款)
常見問題
符合《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第140章)附表二所列豁免類別的乘客,如購買機票時已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可申請退款。
主要豁免類別包括:
- 12歲以下的乘客;
- 直接過境/轉機過境乘客(不經過入境檢查);
- 乘搭飛機在同一天內抵達和離開香港的乘客;以及
- 乘搭海天中轉大樓跨境快船或客車抵達香港國際機場,而一直停留在機場禁區範圍直至轉乘飛機離港的乘客。
由2025年10月1日起,豁免範圍將擴大,包括:
- 乘搭飛機抵達香港,然後於下一曆日內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以及
- 以陸路或水路方式抵達香港,然後於抵達當日或下一曆日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於乘飛機離境當日或前一日曾透過陸路或水路離開香港的乘客除外)。
符合資格的乘客應於離境當日進入機場禁區並通過出境檢查後,提交退款申請。乘客須於離境日起計28天內遞交申請。
乘搭飛機抵達香港並於兩個曆日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航空轉機乘客)的退款資格,不會受該期間經陸路或海路管制站進出境的紀錄所影響。
經陸路或海路管制站抵達香港並於兩個曆日內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多式聯運轉機乘客),如於乘飛機離境當日或前一天曾透過陸路或海路離開香港,將不符合申請飛機乘客離境稅退款的資格。
購買了兩張單程機票於乘搭飛機抵達香港並於兩個曆日內乘搭飛機離港的乘客,如在購買時已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將符合申請飛機乘客離境稅退款的資格。
然而,視乎航空公司的系統,購買直接過境/轉機過境機票的乘客於繳費時已自動獲豁免繳付飛機離境稅,這類乘客將無需申請退款。
航空轉機乘客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 離境香港的旅行證件;
- 抵港航班登機證;
- 離港航班登機證;以及
- 飛機乘客離境稅付款證明。
多式聯運轉機乘客必須提供以下文件:
- 入境香港的旅行證件;
- 離港航班登機證;以及
- 飛機乘客離境稅付款證明。
獲接納的檔案格式包括 PDF或圖像檔案,例如JPG、JPEG 和 PNG。每個檔案的大小上限為 7MB。
乘客在購買機票時,航空公司或旅行代理商會向乘客一併收取全數飛機乘客離境稅,並會發出收據、行程表或機票顯示已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稅額。如未有繳付稅款的證明,乘客可聯絡航空公司或旅行代理商尋求協助。
乘客如遺失已繳付稅款的證明文件,應聯絡其航空公司或旅行代理商,申請補發所需文件。
你需要逐次申請不同行程的退款,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在等候退款期間,你仍可繼續為其他行程提交申請。
符合資格的乘客,除未成年人士外,必須自行透過退稅申請平台提交申請。
退款的金額基於購買機票時所繳付的飛機乘客離境稅。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購買的機票,飛機乘客離境稅為每名乘客120港元。於2025年10月1日或之後購買的機票,飛機乘客離境稅為每名乘客200港元。
符合資格的乘客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領取飛機旅客離境稅退款:現金、信用卡/扣賬卡 (Visa卡、Mastercard卡或美國運通卡)、支付寶、微信支付。
現金退款只會以港幣發放。
如選擇其他付款方式,退款將以乘客於所選平台使用的貨幣發放。乘客應預先向相關服務供應商查詢詳情。
以現金方式領取退款將不收取任何手續費。
如選擇其他付款方式,乘客需要承擔信用卡/扣賬卡和電子支付公司收取的少量手續費。手續費因不同的電子支付公司而異。
符合資格的乘客如選擇以現金方式領取飛機乘客離境稅退款,可在領取現金退款前改為選擇電子支付方式。
然而,如已選擇電子支付的乘客,因為相關資料已經提交電子支付平台,因此不能更改退款方式。乘客宜在提交申請前確認所選的退款方式。
飛機乘客離境稅退款申請一般會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及所有文件後3星期內完成處理。
乘客在退稅申請平台提交申請後,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此參考編號可用於在同一平台上查詢退款進度,請妥善保存。
如有需要,乘客需要提供電郵地址以收取申請結果通知。
請在退稅申請平台主頁選取「查詢申請狀況」,然後輸入你的參考編號以查閱申請進度。
你可以在退稅申請平台輸入相關資料以取回你的參考編號,包括出生日期、旅遊證件號碼,以及航班日期。
你可以保存尚未使用的二維碼,並於180 天內在香港國際機場內任何一間指定的兌換店領取退款。
乘客亦可考慮以參考編號登入退稅申請平台,更改為以電子支付退款。
自2025年10月1日起,民航處於香港國際機場離境大堂7樓D行段的「飛機乘客離境稅退款櫃檯」將不再提供現金退款服務。符合資格的旅客必須透過退稅申請平台提交退款申請。
若乘客申請仍於28日申請期限內,亦未曾就同一行程向民航處申請相關退款,縱使有關行程於2025年9月30日前進行,亦可透過退稅申請平台提交退款申請。
如需跟進有關2025年9月30日當日或之前提交的退款申請,請直接與民航處聯絡 (apdt@cad.gov.hk)。
旅客如乘搭海天中轉大樓跨境快船或客車抵達香港國際機場轉乘航班,須於海天中轉大樓「離境稅退款櫃檯」領取退款。此退稅申請平台不適用於相關旅客。
詳情請瀏覽香港國際機場網站:
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tc/transport/mainland-connection/transfer-coach-service.page#5
如有需要,請以電郵方式(APDTRefund@hkairport.com) 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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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查詢,請到香港國際機場旅客服務櫃檯或經以下途徑與我們聯絡: